一、政策执行时间
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,无明确截止时间(按政策原文持续执行)。

二、优惠对象
在云南省内高速公路通行,且通过ETC方式缴纳通行费的新能源货车;专项作业车不享受本次优惠。
三、优惠标准
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,享受本次行程应交通行费10%的优惠。
四、关键执行规则
- 优惠不叠加:本次10%通行费优惠,不与其他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政策重复享受。
- 差异化收费适配(就高不就低):单次行程中,若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导致全程实际综合优惠比例高于10%,按实际综合优惠计费;若低于10%,按10%优惠计费。
五、实操注意事项
- 车辆合规:需为合规新能源货车,确认未被列入专项作业车范畴。
- ETC要求:必须办理并激活ETC设备,通行时全程使用ETC缴费,否则无法享受优惠;ETC可通过“云南ETC服务”APP(个人1类、2类货车)或线下网点申办,申办时核对车辆信息。
- 咨询查询:可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查询费用及优惠明细,有疑问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