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高速早期发行的ETC储值卡(B卡),需提前在卡内预充值金额,方可用于高速通行结算。为保障通行顺畅,多数车主会预留一定预存款,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占用。

目前,山东ETC储值卡业务已基本停止办理,全面转向更便捷的记账卡——记账卡采用银行卡、微信或支付宝签约代扣模式,无需预充值,资金使用更灵活,从根本上解决了储值卡资金占用的问题,也是响应交通运输部关于停止ETC储值卡发行、推广记账卡的政策要求之举。
以下为山东高速ETC储值卡转记账卡的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:
一、具体操作流程

- 微信搜索“山东高速ETC”小程序,进入小程序首页;
- 在首页找到并点击「储值卡转记账卡」图标,进入业务办理页面;
- 点击该页面底部的「立即办理」按钮,启动转卡流程;
- 选择需要转为记账卡的储值卡(若未绑定储值卡,点击「添加储值卡」,按页面提示完成绑卡即可);
- 完成ETC记账卡的签约代扣操作,同时指定原储值卡卡内余额的退款接收账户;
- 填写ETC记账卡的收货地址,新的ETC记账卡与OBU(电子标签)套装将免费快递至该地址。

二、重要注意事项
- 余额退款:原储值卡卡内余额,将在转卡订单提交后30个自然日内,退回至您指定的接收账户,建议提前查询卡内余额,确保退款信息准确无误;
- 通行限制:提交转卡订单后,请勿再使用原储值卡通行高速公路,避免影响新卡制卡及审核进度;
- 费用说明:本次储值卡转记账卡业务为免费服务,全程无需缴纳任何费用,无需担心额外支出;
- 补充提示:目前山东暂未统一开展存量储值卡转记账卡工作,存量用户可自愿办理,转卡本质为“先注销原储值卡及OBU,再申领新记账卡及设备”,若您的储值卡为线下网点办理,可同步咨询原发卡机构了解线下辅助办理渠道。